关于召开“吉林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接会”的通知
时间:2013-12-11 来源:中国节能服务网 浏览:503 作者:EMCA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2010]25号)文件精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取得实效。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明显成效,提高全社会对合同能源管理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有利氛围。吉林省发改委联合EMCA定于 2014年1月上旬在吉林长春共同开展“吉林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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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2010]25号)文件精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取得实效。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明显成效,提高全社会对合同能源管理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有利氛围。吉林省发改委联合EMCA定于 2014年1月 上旬在吉林长春共同开展“吉林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接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对接会简介

  该活动以搭建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对接平台,构建节能服务合作共赢桥梁为目的,紧紧围绕技术交流与商务合作为核心;为筛选出来的全省100多个重点用能单位300多个节能改造项目和广大节能服务公司进行项目洽谈对接。2013年已成功举办两次对接会,累计吸引100多家用能单位,近100家节能服务公司参与,达成合作30多项。

  二、 时间地点

  2014年1月上旬,吉林长春。

  三、 会议报名

  为保证会议质量,届时将邀请吉林省有节能需求的108家重点用能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EMCA组织行业内优秀节能服务公司参加,要求节能服务公司参会人员为公司主管总经理/副总经理或项目经理。会议免费参加,每家企业限1-2人,交通住宿自理。

  请节能服务公司根据对接项目清单确定参会,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全部填写完整后于12月16日前发至EMCA。

  四、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20室

  邮 编:100045

  总 机:010-010-63600457、63600181

  传 真:010-63600459

  邮 箱:marketing@emca.cn

  网 址:www.emca.cn

  联系人:

  李清举:010-63600457/15811124488

 

  附件:1.吉林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接会报名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