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节能服务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1-16 来源:中国节能服务网 浏览:509 作者:EMCA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的文件精神,总结节能服务公司成长经验,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展示节能服务产业发展风貌,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 决定在原有一年一度行业统计的基础上,开展2013年度节能服务产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的文件精神,总结节能服务公司成长经验,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展示节能服务产业发展风貌,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 决定在原有一年一度行业统计的基础上,开展2013年度节能服务产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全国范围内开展节能服务业务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EMCA会员单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工信部推荐节能服务公司等。

  (二)普查目的:全面统计节能服务行业相关数据,分析行业现状和问题,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产业发展现状,特别是国家扶持政策落实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向全社会关注和支持产业发展的各方包括金融投资机构、节能市场广大用户等全面展示行业动态,特别是合同能源管理发展态势,以达到宣传产业发展,推动产业发展的目的。

  (三)普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20日,凡参与“2013年度节能服务公司普查”的节能服务公司,非EMCA会员单位,将获赠免费参加“2013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年度峰会”名额一个和《EMCA会员名录(2013)》一份。

  (四)报送方式:请将普查表以快递及电子邮件形式报到EMCA秘书处,电子邮件发送至membership@emca.cn,邮件主题中标明“2013年度节能服务产业普查”。

  (五)本次普查是国家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政策实施三年后且面临政策调整的一次全国性调查。请广大节能服务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准备,及时提交。

  联系方式:

  电 话:010-68565906,010-63600181转809

  E-mail:membership@emca.cn

  地 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20室

  邮 编:100045

  附件1:节能服务公司普查表

  附件2:节能服务公司调查问卷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