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节能服务公司评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24 来源:中国节能服务 浏览:1398 作者:EMCA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决定开展第四批节能服务公司评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会员单位:

  为维护节能服务市场竞争秩序,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国办发〔2010〕25号)和《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文件精神,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决定开展第四批节能服务公司评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级工作本着为会员服务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节能服务公司评级领域分工业领域、建筑领域、公共设施领域,节能服务公司等级分AAAAA、AAAA、AAA级;

  三、请各申请单位填写《节能服务公司评级申请表》,并按《节能服务公司评级管理试行办法(修订版)》第十三条准备材料,装订成册(一份),连同电子版光盘一并快递至EMCA秘书处。

  四、第四批评级申请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

  联系人:王珏旻

  电 话:010-68565116 63600181-816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20室(100045)

  网 址:http://pj.emca.cn

  附件:1.节能服务公司评级管理试行办法(修订版)

  2.节能服务公司评级申请表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2017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