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集团:获国资委“十一五”节能减排优秀企业
时间:2011-06-09 来源:中国电力网 浏览:310 作者:王云辉
“十一五”期间,集团公司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优先发展清洁高效能源,坚持淘汰落后产能,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2011年5月31日,在国资委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集团公司与其它31家中央企业一道,荣获“十一五”节能减排优秀企业称号。

  5月31日,在国资委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集团公司与其它31家中央企业一道,荣获“十一五”节能减排优秀企业称号。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于崇德出席会议。

  “十一五”期间,集团公司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优先发展清洁高效能源,坚持淘汰落后产能,多措并举推进节能环保型电厂建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更加优化,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高,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清洁生产能力提高。坚持开展节能评价工作,以全国火电机组能效先进值为标杆,开展对标管理。公司供电煤耗由“十五”末的361克/千瓦时,下降到326.3克/千瓦时,累计节约标煤3000多万吨。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十一五”期间,集团公司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12.6万千瓦,超过关停目标207.6万千瓦。

  节能技改效果突出。加大技术改造力度,2010年全年技改投入41亿元,同比提高26%.创新技改投资体制,签订38个共计2.3亿元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脱硫特许经营协议容量已达2280万千瓦。

  强化减排注重环保。加大脱硫技改力度,截至2010年底,脱硫机组容量已达7091万千瓦,占火电机组的93.2%。积极推行脱硫特许经营,有2530万千瓦火电机组实施了脱硫特许经营。

  综合利用循环发展。制定下发《加大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电厂经营转型指导意见》,引导电厂综合利用煤、水、灰、汽、土地等资源。2010年,集团公司火电企业固体排放物利用率同比增长1.66%;达标废水综合利用率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

  重视CDM项目开发。截至2010年底,集团公司共开发CDM项目140个,已经签订碳减排量购买合同项目121个,其中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项目109个,2010年在联合国成功注册21个使注册项目总数达48个,共计获得签发减排量259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