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世纪前,西方国家兴起的以化石燃料为主导的工业革命,是使人类对气候造成恶化影响的罪魁祸首,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另一个严酷的事实就是,贫穷仍然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一个主要因素。
气候资金问题是联合国巴黎气候谈判中的一个主要议题,法国首席气候大使警告说,这是达成协议的最大“拦路虎”。2009年,发达国家承诺到2020年将每年筹集1000亿美元给发展中国家,以帮助他们应对和解决全球变暖问题。
达到1000亿美元的目标很重要。“穷国”必须相信发达国家会兑现承诺。否则,在12月的巴黎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达成有效国际协定的前景就会岌岌可危。
今年10月召开的波恩会议为全球气候协议制定了一份结构清晰的草案,但各方围绕关键问题的分歧仍留待巴黎大会解决,谈判过程中仍有“硬骨头”要啃。
中国强调气候变化治理机制基于公平合理原则。习主席曾用“赛车”来比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争议中的焦点,提出“有的车已经跑了很远,有的车刚刚出发,这个时候用统一尺度来限制车速是不适当的”。这一比喻一针见血地指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造成气候变化的历史责任不同,发展需求和能力也存在差异。公平不是一致,而应体现差别。1997年制定的《京都议定书》曾产生重要影响,其根本原因在于,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在2008至2012年间减少或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采取具体措施的法律依据。因此,中国要求发达国家承担责任,尤其是应在资金和技术方面给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同时,达成“有力度、有约束力的”协议也是中国的期待。
发达国家所提供的气候融资,应该帮助改善大部分脆弱国家的气候变化恢复力,还应该被用于避免森林采伐和保护脆弱资源(包括海洋和生物多样性)。它还应该刺激创新、为气候行动创造新空间,包括公私合作新方法(如碳捕捉和储藏项目)。
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人们增加对资金支出对象国政策和制度的信心。新的共享和遏制风险程序也是必不可少的。在这方面,开发银行和双边援助机构大有可为。
成功最终将取决于发达国家兑现承诺的意愿。发达国家领导人必须认识到,对发展中国家遏制气候变化的行动的金融支持,不但具有道德正确性;也符合他们的选民的利益,事实上,这也符合全世界的利益。
责任编辑:于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