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2年 第29号
关于公布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减排工程的公告
为督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燃煤机组脱硫脱硝设施和钢铁烧结机及球团脱硫设施的正常运行,现将全国已建成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燃煤机组脱硫脱硝设施和钢铁烧结机及球团脱硫设施名单予以公告。其中,全国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共3184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36亿立方米/日,平均日处理水量1.06亿立方米;燃煤脱硫机组共21068台,总装机容量6.70亿千瓦;燃煤脱硝机组共289台,总装机容量1.29亿千瓦;钢铁烧结机脱硫设施302台,烧结机总面积4.50万平方米;钢铁球团脱硫设施32台,球团年生产能力1290万吨。
请各级环保部门切实加强对重点减排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稳定运行,同时请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电话:(010)66556239 66556275
邮箱:zlb@mep.gov.cn
附件: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