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局),省直有关部门,集团公司:
根据已修订《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业企业节能技改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建[2015]108号)的要求,为确保2015年度省级节能技改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贷款规模用好、用足。经研究,组织申报2015年度第二批节能技改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请你们接通知后,抓紧时间组织申报,申报要求按照《江西省工信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工业企业节能技改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赣工信节能字〔2016〕19号),并请于2016年6月17日前将申报文件、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省工信委(节能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jxgxwjnc@ jxciit.gov.cn,逾期不予受理。
2016年第三批、第四批组织申报时间分别为8月5日、11月5日,请各设区市按以上两个时间节点认真组织企业申报,省工信委不再另行下发通知)。
联系人:省工信委节能处 朱亚明
电 话:0791-88916336
江西省工信委
2016年5月5日
责任编辑:付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