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道滘镇每年不少于50万元资助节能项目
时间:2016-04-06 来源:南方都市报 浏览:127 作者:梁锦弟
东莞市道滘镇设立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万元,择优资助节能项目,推动节能与循环经济工作发展。

  日前,东莞市道滘镇设立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万元,择优资助节能项目,推动节能与循环经济工作发展。

  道滘镇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支持企业和有关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清洁生产、节能能力建设以及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等工作,在资金总额不超过年度预算的情况下,将对项目进行择优资助。具体的资助(奖励)范围包括:对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分事前资助、事后奖励、示范项目奖励三种方式按级别给予1万至6万元不等的资助;对实施更换高效电机和电机系统节能改造项目、注塑机更新及伺服节能改造项目、符合相关条件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主要内容的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等,按市财政补贴标准给予1:0 .2配套奖励;对通过省、市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被认定为清洁生产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1万元。另外,对节能先进单位、节能先进个人最高一次性分别奖励1万元和3千元。

  责任编辑: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