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政策
关于开展2011年北部新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渝新委办发〔2011〕73号

  

 

  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1年北部新区公共机构节能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礼嘉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市级驻区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加快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引导和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1年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渝机管发[2011]2109号)的要求,拟定于6月11日至17日在我区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作表率。

  二、 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 开展低碳体验活动

  根据安排,将6月14日定为“低碳体验日”。各级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一天;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所有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倡导低碳出行,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公务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拼车出行。各单位领导要积极参加低碳体验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形成“领导带头示范,职工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 开展抵制商品过度包装活动

  组织开展主题为“抵制过度包装,引领绿色消费”专项活动,各单位向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发出倡议,要求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提倡俭素为美,反对奢侈浪费,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带头使用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及洗漱用品。

  (三) 开展废旧灯管、电池回收活动

  广泛宣传随意丢弃废旧灯管、电池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性,普及废旧灯管、电池回收处理的相关知识,与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联合开展回收处理活动,倡导公共机构把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

  (四)开展其他相关节能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公共机构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绿色办公理念、低碳生活方式,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能意识。

  一是在公共机构宣传栏张贴节能宣传画,传播节能理念。

  二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知识测试,普及节能知识。试题请于6月中旬登录市机关事务局公众信息网自行下载。

  三是自行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节能工作培训。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培训节能管理知识和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注重实效,确保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并于2011年6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总结和活动图片资料报送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0一一年六月八日

  (联系人:马车;联系电话:67211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