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专文对我省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进行备案管理。文件指出:
为加快节能服务业发展,培育壮大我省节能服务市场,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0〕53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对在安徽省境内开展节能量审核的机构进行审核备案。通过备案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编制等。目前,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审核备案的有国机(北京)节能检测公司、中国科技大学工程学院、合肥通用研究院、省质监局能源计量和能效测试评价中心等10家机构。
今后,凡申请国家和省有关节能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和单位,必须由通过备案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实施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