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国务院 2012年7月9日